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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二级转移登记办文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36 深圳商报

  【申请条件】

  1.合法拥有房地产权并无产权争议;

  2.房地产已经初始登记;

  3.房地产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4.当事人已依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共有财产分割的已签订分割协议书,房地产交换的已签订交换协议书;

  5.房地产已设定抵押的,应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6.已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强制性转移房地产的;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的;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已按规定付清地价款;

  9.属政府福利性商品房须经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10.拆迁补偿的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

  11.登记为共有房地产的,应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12.收购或合并企业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13.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1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决定房地产转移的;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材料】

  (一)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4.属于楼花转现楼的,还应提交:

  (1)楼花转现楼申请书;

  (2)原楼花抵押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6)有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开发商已办《房地产证》的,应提交《房地产证》;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单位房改福利房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3.市(区)房改办的批复、房改住房分户表;

  4.安居房房价审查表;

  5.深圳市安居房买卖合同;

  6.付清房款证明;

  7.《房地产证》;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市(区)住宅管理部门销售的福利房或微利房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付清房款证明;

  4.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拆迁赔偿房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拆迁赔偿协议书;

  4.《房地产证》;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协议或合同;

  4.政府批准的集资建房文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步骤】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申请人交纳税费后领榷房地产证》。

  【办文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下期预告

  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办文指引

  本版撰文深圳商报记者胡蓉

  通讯员张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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