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二级转移登记办文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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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36 深圳商报 | |||||||||
【申请条件】 1.合法拥有房地产权并无产权争议; 2.房地产已经初始登记;
3.房地产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4.当事人已依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共有财产分割的已签订分割协议书,房地产交换的已签订交换协议书; 5.房地产已设定抵押的,应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6.已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强制性转移房地产的;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的;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已按规定付清地价款; 9.属政府福利性商品房须经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10.拆迁补偿的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 11.登记为共有房地产的,应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12.收购或合并企业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13.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1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决定房地产转移的;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材料】 (一)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4.属于楼花转现楼的,还应提交: (1)楼花转现楼申请书; (2)原楼花抵押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6)有委托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开发商已办《房地产证》的,应提交《房地产证》;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单位房改福利房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3.市(区)房改办的批复、房改住房分户表; 4.安居房房价审查表; 5.深圳市安居房买卖合同; 6.付清房款证明; 7.《房地产证》;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市(区)住宅管理部门销售的福利房或微利房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付清房款证明; 4.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拆迁赔偿房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拆迁赔偿协议书; 4.《房地产证》;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协议或合同; 4.政府批准的集资建房文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步骤】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申请人交纳税费后领榷房地产证》。 【办文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下期预告 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办文指引 本版撰文深圳商报记者胡蓉 通讯员张东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