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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认为:起征点1500元偏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51 新晚报

  个税立法听证昨举行

  广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昨日在北京举行。从近5000名报名者中确定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的代表、全国总工会的代表以及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共28名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就听证事项阐述了各自的观点、理由和论据。有18名出席听证会的旁听人提交了书面意见。

  本次听证会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举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起征点1500元仍偏低在一天的听证会中,各位公众陈述人和地方财税部门的代表,围绕听证事项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十分热烈。一些陈述人认为,草案规定的调整幅度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以及人均消费支出等方面的增长基本相适应,是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实际情况的。有的陈述人建议适当降低费用减除标准,以利于有效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多数陈述人认为1500元的费用减除额仍显偏低,还不能满足一部分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及其扶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和物价变动引起的基本生活费用的增长趋势,并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具有前瞻性,应当适当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多数陈述人认为全国应当实行统一的费用减除标准。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在对听证会进行总结时指出:“各位陈述人的发言,代表和反映了不同的观点和要求,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此次听证会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希望广大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国家的立法工作,为国家立法积极地建言献策。”

  听证会主持人表示,根据听证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的听证报告,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为何提高个税起征点

  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负责人表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而应纳税所得并不是指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原则上应当是对净所得征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首先必须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即将居民基本生活费用在税前扣除,以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个人取得的工薪收入进行费用扣除后征税是各国的通常做法。

  负责人表示,1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收入有较大提高。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4年已升至60%左右。在职工工资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了67%,加之近几年教育、住房、医疗等改革的深入,居民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导致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有所加重。

  负责人表示,为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偏低、居民生计费用扣除不足的问题,有必要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提高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

  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听证人共13人,其中杨景宇、傅志寰、胡康生为听证会主持人。

  杨景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光宝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乔晓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连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沈春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傅志寰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积斌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正庆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学东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李主其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胡康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安 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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