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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藏菜刀上法庭 预备作案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51 东方今报

  今报平顶山讯因妻子起诉离婚,丈夫竟偷偷携带一把菜刀参加庭审。昨天,平顶山市无业人员李某被该市新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的预备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李某原是平煤集团职工,2002年8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21日上午8时,其妻张某起诉李某离婚案在该市新华区法院开庭。庭审中,李
某在答辩时情绪激动,并不时用手摸一个纸包。平时对丈夫比较了解的张某对李某手边的纸包越看越怀疑,当即向审判员提出李某可能带有凶器。审判员宣布休庭后,法警从李某携带的白色服装袋内发现一把用报纸包着的不锈钢菜刀。李某当庭被拘捕。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因其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新罪,同时又具备“累犯”情节,故法院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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