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藏菜刀上法庭 预备作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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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3:51 东方今报 | |||||||||
今报平顶山讯因妻子起诉离婚,丈夫竟偷偷携带一把菜刀参加庭审。昨天,平顶山市无业人员李某被该市新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的预备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李某原是平煤集团职工,2002年8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21日上午8时,其妻张某起诉李某离婚案在该市新华区法院开庭。庭审中,李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因其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新罪,同时又具备“累犯”情节,故法院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