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单位食堂吃饭摔伤腰杆请求判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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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2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文创)上班前单位食堂吃饭,腰杆摔伤认定工伤不成,曾某昨又告上渝中区法院。 去年2月13日,重庆某物管公司机电工程师曾某提前半小时来到公司打卡,随后用公司餐票去公司食堂吃早饭,餐毕返回路经厨房与餐厅结合处,因地面积水被摔成腰椎内伤、腰椎变形、骶骨裂等伤情。今年5月,渝中区劳动保障局认定不属工伤。曾不服,于8月申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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