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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儿4告富爸爸讨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23 重庆晨报

  其父表示,我不是没钱,我钱多得很,和她妈妈离婚后她不认我这个老爸,我怎么会给她钱?

  本报讯(见习记者何永旺)“女儿不认我这个老爸,我给生活费到她18岁为止。”昨天下午,家住沙区井口镇正读高三的17岁女孩小文(化名),第4次将父亲唐某告上沙区法院时,老爸如此辩称并拒绝女儿提出增加320元生活费的要求。四上法庭索讨抚养费2000年,
唐某、宋某夫妇离婚时,女儿判归女方宋某,男方承担女儿小文每月生活费80元。昨天,考虑到女儿正在读高三,母亲宋某作为代理人,没让女儿直接出庭。

  “这80元钱,他也不按时给,我们只得一次次上法庭讨要,这已是第四次在沙区法院开庭了。”宋说,自己在双碑做清洁工,月工资400多元,而女儿读高三,花费很大。前夫唐某近3个月的钱又没有按时给付,因此诉讼请求判前夫唐某如数给付,且每月再增320元。

  老爸有钱就是不给你

  唐辩称,7月份以来没给,“是因为她们母女不来要,我怎么给嘛?女儿下月满18岁了,这钱就给到她18岁为止。”

  唐表示,他每年能赚好几万,自己有运输车,去年刚盖了70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不是没钱,我钱多得很,但她不认我这个老爸,我怎能给她钱?我也很伤心,离婚后女儿从没叫过我爸爸。我喊她来耍她不来,给她钱买衣服她不要,几次见面都像不认识。”

  法庭由于原告的一张学费收据还没带来,决定择日再审。

  休庭后,唐某将7月至10月的320元生活费转交给了宋某,但仍表示女儿已成人,不会再给。

  女儿懂事成绩很优异

  而提起女儿,母亲宋某一阵欣慰:“女儿很争气。父母离婚那年,她还不懂事,那年小学毕业,成绩排班上后3名。如今,我们母女住的连工棚都不如,她吃得不好,穿的很多都靠亲戚送。但女儿很勤奋,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如今在年级是前5名,有时也能考个第一第二。”

  记者在沙区某中学见到了下课的小文。

  记者:你和你亲生父亲对簿公堂时,你有什么感觉?

  小文:我看见他就想和他吵,在庭上几次都吵得我头昏。

  记者:父亲离婚前对你好吗?

  小文:我都忘记了,我现在不想认他,我已经没有了父亲这个概念。(说完哭了)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

  小文:我想好好学习,也不想做官,也不想经商,但做什么没想好,只想平平静静地和妈妈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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