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象局下属公司原副总挪用诈骗近13亿被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28日消息27日上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原中国气象局下属某公司副经理刘付臣挪用、诈骗资金近13亿元人民币案一审落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刘付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6年,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将1.98亿余元的钱款提供给刘
1997年刘付臣与银行管理人员冯军以同样的手段,将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等30余家单位和个人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的存款6.63亿余元挪用,用于购买天津市南方科技广场、承租和购买福尼特大厦、商房大厦。1998年,刘付臣还骗取中轴路支行钱款共计1.6亿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