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广告牌男女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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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4:50 北京晨报 | |||||||||
为单位分房问题,高空僵持18小时。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晨报讯(记者 张涵 张丽 通讯员 董瑞)昨天清晨3时41分,爬到紫竹桥一块广告牌上的一男一女被消防云梯车救下。据了解,他们是因为单位分房问题爬到广告牌上扬言自杀的。到获救时为止,两人已经在广告牌上僵持了18个小时了。昨天,记者从海淀警方获悉,二人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海淀警方拘留审查。
本报昨日报道了此事。爬广告牌的二人称他们是北京某公司职工,如果单位不把分房问题解决好就跳下去。由于广告牌位于交通要道,造成几百名群众围观、西三环部分辅路拥堵。 前天10时30分,海淀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常由于四周无任何建筑物,无法靠近二人,民警立即协调双榆树消防队的云梯车来现场支援。民警与消防官兵登上云梯车劝说二人下广告牌,同时立即与二人的单位取得联系,商量解救方案。海淀交通支队民警和120急救中心人员随后赶到现场,疏导交通准备营救。 警方与其单位领导先后9次乘云梯与两人交谈,规劝其放弃自杀念头,走正当渠道与单位领导协商解决问题,但均被拒绝。昨天凌晨2时,两人单位的领导再次登上云梯车与他们谈判,并达成协议。但轻生者要求单位加盖公章,领导只好回到顺义拿公章。昨天凌晨3时41分,轻生者终于乘云梯安全落地。 目前,二人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海淀警方拘留审查。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在受胁迫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属可撤销协议,事后当事人可予以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