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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务集团高管背后交易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5:13 重庆晚报

  市民颇为关注的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港务集团)系列受贿案昨日在市一中院宣判,3名高管分别以受贿罪被判处10-14年的有期徒刑。检察机关在调研中发现,为了在港务集团承揽建筑工程,某建设公司系统性地行贿,上至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下至施工现场代表,数十人收受贿赂,形成了庞大的行、受贿关系网。

  检察机关表示,他们将对港务集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加强内部管理,预防职务
犯罪。

  三高管受贿同日获刑

  港务集团原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和建设发展处处长因受贿先后受审(本报均已详细报道)。昨日,市一中院对他们宣判,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到14年。市检察院一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很快对港务集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加强内部管理,预防职务犯罪。总经理获刑10年

  港务集团原总经理杨自忠因受贿26万,昨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起,杨自忠担任港务集团董事兼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2003年6月,港务集团下属单位——重庆港口建筑工程公司(后更名为重庆港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寸滩港区一期“五通一平”工程。同年7月,杨自忠担任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港久公司经理张某,为得到杨的“关照”,向他行贿2万元。2004年12月,在杨的主持下,港务集团确定了港久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计划目标。张某对该年度计划非常满意,先后向杨行贿24万元。副总工程师获刑12年

  港务集团原副总工程师黄自强因受贿61万元、港币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起,黄自强任港务集团副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工作。1998年3月,重庆港口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朝天门交通广场建设工程,经理张某先后送给黄“感谢费”40.5万元。2003年7月起,黄担任寸滩港区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先后收受港久公司16.5万元。此外,黄自强还先后收受重庆协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罗某贿赂3万元、重庆林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曾某贿赂港币5万元、人民币1万元。建发处长获刑14年

  港务集团原建设发展处处长付蓉因受贿129.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起,付蓉任港务集团建设发展处处长。2003年,港务集团出资修建寸滩集装箱码头期间,付蓉采取提供招投标信息等方式,帮助重庆协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罗某承接了部分施工工程,并收受罗某110万元。2004年4月,付蓉帮助罗某承接了重庆港九龙坡港区集装箱码头改扩建三号堆场工程,罗送给付蓉15万元。罗还以拜年的名义,送给付蓉“过节费”1.3万元。此外,付蓉还先后收受港久公司经理张某送的“过节费”3.1万元。专题调研

  检察官揭开招投标黑幕

  由于港务集团几个高管都栽在工程招投标上,侦办此案的江北区检察院职侦局针对工程招投标黑幕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该案中他们发现,为了在港务集团承揽建筑工程,某建设公司从2003年起采取虚增工程量、虚开材料费等手段套出现金,从而进行系统性地行贿。行贿的对象上至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下到基建、质检、监理等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甚至施工现场代表,共达数十人,行贿金额巨大,构建起了庞大的行、受贿关系网。

  检察机关认为,招投标中的权钱交易暴露出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重重黑幕——非法挂靠揽工程

  在查处的几起案件中,工程招投标中的挂靠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下属公司、挂靠公司、农民包工队通过不正当手段疏通关系,然后挂靠大的施工单位,获取资质后承揽工程业务。而一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收取管理费或分得一定的工程量,以分包、联营、项目经营等方式将资质借与他人获利。如此形成了中标的大公司是有资质的、合格的,而真正施工的单位却是不合格的。

  据了解,重庆某建筑公司副经理罗某从分包劳务起家,长期活动于港务集团公司,以联营或分包等方式先后挂靠数家一级、二级建筑资质公司,几乎垄断了港务集团公司的工程业务。肢解项目分利益

  为照顾各方面的关系,招标单位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单位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单位支付其他投标单位一定数额的“陪标费”,让各方利益均沾。多头挂靠搞围标

  一家施工单位挂靠数家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拦网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均为一家挂靠。明招暗定搞串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通过泄露标底或编标情况,大搞场外交易。有的还通过收买评委获取高分中标。另外一些投标人想尽一切办法找到随机抽样而组成评标专家,通过收买招投标管理人员甚至是监督人员去做评标专家的工作,以期能够中标。低中高算搞诈标

  当前低标中标制比较流行,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在招标中附加苛刻的条件或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将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标人排除在外,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获利。违法分包牟暴利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私下事先约定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并以此作为投标的门槛。投标单位为顺利中标,不得不同意招投单位的无理要求。一些有资质的投标单位中标后,违法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牟取暴利。而分包工程未经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从而给违法犯罪活动大开方便之门。

  对此,他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各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招投标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招标体系,避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选择相关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避免行政管理人员兼任评标小组成员,做到责权分明;要培育建筑有形市场,发展招投标代理工作,使招标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逐渐分离等。纵深分析

  腐败共同体的形成

  昨日,一直关注此案的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方令说,像港务集团高管集体落马的案件,目前并不鲜见。

  从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到处长,港务集团高管为何集体落马?方令分析说,由于一些规章制度的限制,很多国有企业不像以前那样搞“一言堂”,由一个人说了算,比较重大的决策都是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这样就把决策核心紧紧“凝聚”在一起,为集体腐败创造了条件。形成利益共同体后,这些高层管理人员就紧密“合作”,互相掩护,共同瓜分国有资产。这个利益共同体之间根据职务高低来“利益均沾”,表面上看“坚不可摧”,其实一旦东窗事发,谁也跑不了。

  为什么这些身居高位的国企高管会被拉下马?方令说,目前企业的奖惩制度、审查制度、监督机制和监管力度都在进一步完善中。一些国企高管每年创造的产值上亿,但月工资才两千多元,在强大的物质诱惑下,难免不“动心”。一旦心理失去平衡,抱有侥幸心理,产生捞钱的想法,就一发不可收拾。

  相对而言,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却显得有些滞后。对一些重大工程的审查和监督,不是贯穿于工程始终,而是等工程结束后再进行。等审查出问题时,损失已经造成。

  方令建议,目前已经实行的国有企业高管年薪制可以扩大范围。据了解,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考核今年首次兑现,25户国有重点企业中的重钢、渝富资产管理公司等9家国企均被考核为A级,而老总的最高年薪将达到30万元。据悉,去年重钢集团利润在全市国有企业中都是最高的,其老总的年薪也将排在首位,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基本薪水加上绩效年薪在30万左右。方令说,这些国企高管本身就有较高的收入,根本没有必要再冒着风险“伸手”。

  针对监管方面的问题,方令说,除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还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重大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汇报监管,即由上级部门随时“抽查”,用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最后,方令说,还要加大对行贿人的打击力度,斩断伸向国企高管的“黑手”。现场采访

  集团工作未受影响

  继几个高管栽水之后,集团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昨天,记者前往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看见公司员工各忙各的,似乎并未受到该事件的影响。

  通过电话,公司宣传部门的负责人称,他们并不知道宣判这个事情,还向记者询问“什么时候判的?判了多少年啊?”“钱的数额是多少?”

  记者如实以报。

  问及他对那几个领导的印象,该负责人说,“这个事情太敏感,太敏感!我不能多说。”随后,他告诉记者去找主管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记者接通了该副部长的电话,问及他对原来几位领导的看法,他说,“不知道!这个事情太敏感,不好说。”旋即挂断电话。

  记者 易守华 见习记者 张勇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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