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推行建筑业工资保障金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0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黄宣传、通讯员叶祥东、梁坚义报道:从20日起,阳新县在建筑企业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保障金由建设单位代建筑业企业向县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额度为年度工程预算款的0.8%。
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用于垫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目前,阳新已有100多建筑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