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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松涛水库库区非法采矿毁林张小宝昨被正式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2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27日讯(记者范南虹通讯员周宇宽)经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今天下午4时,儋州市公安局向在松涛水库库区毁林采矿的张小宝发出了《逮捕证》,正式逮捕张小宝。

  张小宝,又名张登圣,系儋州人,长期在松涛水库库区无证开采矿石,破坏水源林,本报先后四次对张小宝毁林采矿的行为进行曝光监督。

  经儋州市公安局调查,犯罪嫌疑人张小宝于2003年11月1日,与儋州市南丰镇油文村委会上达小组签订“承包集体土地合书”,承包上达村集体土地约一千亩。为了牟取暴利,未经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批准,张小宝擅自于2004年4月间在承包的土地上(属松涛水库库区保护范围)非法开采千枚岩矿石,并销售到儋州市双吉水泥厂、儋州市宝强水泥厂、儋州市华昌水泥厂。2004年8月,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及海南省水务局先后向张小宝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采矿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张小宝停止非法采矿活动。2004年10月,张小宝被迫停止采矿。根据海南省矿产调查鉴定专家小组鉴定,从2004年4月-10月,犯罪嫌疑人张小宝在松涛水库非法采矿13627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9.57万元人民币。

  2004年11月底,张小宝故伎重施,与王兆红合作在南丰镇一山地非法开采千枚岩,至2005年5月间,共非法开采千枚岩3049.72吨。期间,本报多次报道张小宝毁林采矿的非法行为,迫使张小宝停止其违法行为。

  作者:范南虹 周宇宽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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