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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游行湖北大冶十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40 东方网-文汇报

  ■驻鄂记者钱忠军报道

  本报武汉9月27日专电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昨天依法对范志武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卢苇非法游行示威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被告人范志武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曹茂贵、程冲、曹祥松、戴元华、黄运勇、黄细家、姜太祥、余强等8人3年以下1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非法游行示威罪判处被告人卢苇有期徒刑2年。

  8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卢苇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将煽动大冶市民到黄石非法游行示威的《通知》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致使大冶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在网上获悉《通知》的内容后,前往黄石市委、市政府及武黄高速公路黄石收费站等处非法示威,并实施了打砸黄石市委、市政府财物和堵塞交通的行为。

  8月6日上午,大冶市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强行推倒黄石市委、市政府大院自动门及围墙栅栏后,曾因犯流氓罪于1993年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的被告人范志武,即冲入市委、市政府院内实施打砸行为,随后又伙同被告人曹茂贵、程冲、黄细家等人将一辆君威小汽车掀翻并打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同日上午,被告人黄运勇、曹祥松、戴元华、余强、姜太祥等人伙同他人闯入市委、市政府院内,分别实施打砸行为,造成国家机关不能正常工作,财产损失严重。

  宣判后,范志武等10名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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