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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沉默 强奸犯持续作案近一年侵害21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54 胶东在线

  齐鲁晚报济南9月27日讯(记者王振国通讯员郑春笋)9月23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强奸、抢劫、盗窃犯杨长卫执行枪决。然而当地知情的人们并没有拍手称快,而是非常无奈:“当初许多受害人不报案,才让色魔迟迟没有落入法网1

  据案卷中记载,被告人杨长卫归案后曾供述:在2003年12月30日到2004年10月底的这段时间内,他蒙面深夜在禹城和齐河县交界的十多个村庄附近共强奸作案21起。

  然而,由于许多受害人有种种顾虑不肯报案,以致时过境迁,案发现场的物证遭到严重破坏,难以取证,甚至在警方掌握有关线索、法院依法审理时,有人还是不配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只根据能够查实的现有证据,先后进行一审、二审,于2005年9月14日依法认定杨长卫强奸作案7起,强奸妇女7人。曾参与侦破杨长卫强奸案的禹城市公安局一民警说:“如果最初的受害人能够及时报案,也许犯罪的杨长卫就不会长时间逍遥法外,后面更多的女性就会免遭侵害。”责任编辑: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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