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5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27日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明确,经基层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 据介绍,自人民法院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以来,有的地方的人民法庭也实行了立案和审判相分离。当事人到人民法庭打官司,先要到基层人民法院所在地立案,交纳诉讼费,然后才能到人民法庭诉讼。很不方便当事人诉讼。基于此,《决定》明确,对于当事人直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