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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贫困农民明年起可享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7:59 河北日报

  保障金年人均800元,优抚对象、重病残疾人、特困独生子女、80岁以上老人,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可上浮20%

  本报讯(记者翟楠楠通讯员邵金霞)近日,笔者从秦皇岛市政府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农村贫困居民也可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日前,该市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届时将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保障金额为年人均800元,对优抚对象、重病残疾人、特困独生子女、80岁以上老人,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可上浮20%。

  为保证最低保障金落实到位,防止出现“滥保”现象,该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了不能享受低保的条件:有正常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成员拥有并使用手机、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有高价值收藏或有价证券投资行为的;有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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