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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未成年人被殴致死 看守所指导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06 宁夏日报

  2004年9月,景德镇市第六中学15岁学生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送往景德镇市第二看守所看押。11月4日晚8时40分,曹某负责扫地,同监室在押人员黄剑以卫生打扫不干净为由,对他进行殴打,致使其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查明,看守所指导员彭泽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违反公安部有关规定,擅自指定和安排在押人员管理其他在押人员,并向在押人员家属索取贿赂,根据家属送钱金额多少,将同室在押人员分档次对待,致使部分监号内“牢头狱霸”现象严重,导致曹某被同监室人员殴打致死的严重后果。近日,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彭泽应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据新华社电)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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