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地方法院出台办法对当事人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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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11 东北新闻网 | |||||||||
焦点访谈9月27日播出节目《说不清的“其它诉讼费”》,以下为节目内容。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法院是让人想到规矩,想到天平的地方。人们对法院的期望既有判决公正,也有办案过程的规范,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收费,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办法和补充规定都做了严格的界定。但是记者在黑龙江采访的时候,却看到了这样的事儿。 解说: 王秀荣是黑龙江省双城市的居民,这段时间她碰上的烦心事不少,先是儿子和儿媳妇离婚让她操了很多心,她搞不明白的是除了受理费以外,法院又另外要求她交好几百块钱。 记者: 法庭要交多少钱呢? 王秀荣 双城市新兴乡新胜村村民: 交四、五百块钱吧。 解说: 按照我国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最高就是50块钱。王秀荣说他儿子离婚已经按规定交了5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法院要求她另外交的几百块钱是什么钱,他也没搞清。就此,记者来到了城郊法庭,这位法庭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事后我们才知道,他就是城郊法庭的庭长。而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则干脆说不知道。 记者: 离婚案件要多收五百块钱,这个是不是有这个情况? 法庭工作人员: 这事不知道,(我不是)具体办案,不知道。 解说: ( 央视《焦点访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