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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市旅游投诉电话公布 投诉时效为6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14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昨日,烟台市旅游局公布了“十一”黄金周期间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旅游局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按照国家《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期间从投诉者知道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者口头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及时调
查处理,不符规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附投诉电话:

  烟台市旅游投诉电话:6270842

  旅游投诉 E-mail: ytzj@sdta.gov.cn

  芝罘区旅游投诉电话:6225705

  开发区旅游投诉电话:6396717

  莱山区旅游投诉电话:6891607

  福山区旅游投诉电话:6361884

  牟平区旅游投诉电话:4763763

  蓬莱市旅游投诉电话:5631111

  龙口市旅游投诉电话:8516620

  招远市旅游投诉电话:8239899

  莱阳市旅游投诉电话:71901237212462

  海阳市旅游投诉电话:3638000

  栖霞市旅游投诉电话:5212406

  莱州市旅游投诉电话:2211953

  长岛县旅游投诉电话:3212907

  (记者 刘海玲)责任编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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