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解决问题后还需思考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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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17 新桂网 | |||||||||
新桂网 《法治快报》9月22日刊登了一篇题为《生效判决3年后终得执行》的文章,报道扶绥县公安局局长在大接访期间,仅用一个月时间,就解决了一宗公安局输了官司而又3年不执行的案件。
全国公安机关敞开大门集中接访,为人民排忧解难,此乃明智之举。扶绥县公安局雷厉风行,敢于正视自身的“遗留问题”,“刮骨疗伤”还社会和群众一个公道,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表现了应有的勇气和风范,我们对此应该感到欣慰。然而,这起案件也反映出了执法部门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方面,不管是当事民警谢某也好,扶绥县公安局也罢,隐瞒真相将一个没有经营权的加油站转让给别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执法者为了利益居然不惜违法,这令人心寒。另一方面,法院的判决3年不执行,是法院不执行还是执行不了?这就暴露出,我们在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建设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公安机关是防止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门机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社会,需要一支公正、无私、不畏强暴、战无不胜的公安队伍。所以,加强公安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法律意识、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是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的殷切期盼。因此我想,公安局长大接访是完全必要的,但除了解决具体问题,在大接访中暴露出来的自身执法违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更值得局长们去关注、深思。(罗平) 作者:罗平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