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向杀母父亲索赔一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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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20 扬子晚报 | |||||||||
法庭上,14岁的小女孩径直冲到被告人身边,哭着质问:“为什么杀死我妈妈……”被告人捕前是辽阳市弓长岭区公安分局团山派出所民警,而当庭质问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和被他杀死的姘妇生育的女儿。昨日,这起轰动一时的“警察杀害姘妇”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指控,犯罪嫌疑人55岁的李宝臣,被捕前是辽阳市弓长岭区公安分局团山派出所民
昨日9时30分许,法庭开庭,可容纳300多人的法庭座无虚席,甚至过道处也站满了人。庭上,李宝臣在回答公诉机关“为什么要杀人”的问题时说:“我和她的关系还不至于要故意杀她……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温顺,又要存折,又让我吃药,后来还拿起刀大喊大叫,我为了不让她喊叫,就用枕头捂住了她,等她不再喊叫了,我也傻了。” 在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邱丽华女儿的代理人表示,请求被告赔偿原告一元钱精神损失费,母亲的离去,摧毁了孩子对生活的信心,索求再多的物质赔偿也无济于事。(据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