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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教育收费开展专项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26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方海鹰)记者昨日从银川市物价局获悉,从9月20日至12月15日,银川市物价局会同市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已对银川市各学校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项目的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
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中小学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收取转学费的;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为由向学校乱收费的;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将教辅材料列入“一费制”收费项目,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等。

  专项检查期间查出的乱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能清退的要及时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为目的的乱收费的腐败行为,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厉查处。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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