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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彻底地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52 天津日报

  李瑞环

  《全面彻底地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摘自李瑞环同志《学哲学用哲学》一书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的来源是实践,认识的标准是实践,认识的动力是实践,认识的目的也是实践。只有在实践范畴的基
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超越了以往的全部哲学,才构成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实践第一的观点,并不难懂。但全面、彻底地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只是个理论问题,而且会碰到许多实际问题。根据多年的体会,主要有五个问题。

  第一,怎么对待“书本”,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怎样对待“老祖宗”。毫无疑问,尊重“老祖宗”是应该的。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作用,坚决反对一切背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行为。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从实践中产生的,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须树立实践的观点、发展的观点。一方面,随着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某些个别判断和结论已经过时,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了;另一方面,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被附加了一些东西,是“化了装的马克思主义”,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意。我们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提高识别能力,来分清是非,辨别真伪。总之,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是讲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而不要拘泥于那些个别的判断和结论;要随时注意与实践相结合,而不要固守“本本”,削足适履;要善于分辨真假马克思主义,而不要把那些化了装的东西当作真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置丰富生动的改革实践于不顾,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事实于不顾,置国家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只顾在那里翻“本本”、找“条条”,咬文嚼字、引经据典,凡是“老祖宗”说过的一律不能改,凡是“老祖宗”没说过的绝对不能做,企图否定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这种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做法,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而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第二,怎样看待文件。实践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文件,记录了10亿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宝贵经验,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最近几年来,我们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也制定了许多文件,实践的结果也是好的。对于上级的文件,我们应该认真地贯彻执行。一方面,这是纪律;另一方面,这些文件是以实践为依据的,许多政策的提出和形成,经过了比较周密的调查研究,是正确的。但是也要看到,文件既然是从实践中来的,它就应该接受实践的检验。我们在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的过程中,要本着对领导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既要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办事,又要把文件中不符合实际的政策规定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要看到一项政策的制定通常都是从全局的情况出发的,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贯彻执行。

  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在一般意义上讲,当文件和实践不一致时,修改的应该是文件,而不应该是实践。有些政策在制定的时候是符合实际的,但由于实践的发展,可能变得过时了,就要及时修订这些政策。有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是不完善的,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有的政策在制定时由于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条文规定不符合客观实际,那就应该重新研究。在当前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要牢固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运用这个思想武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而不要被某个文件和某个规定束缚了思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意见。这不是不尊重上级部门、不尊重文件;而恰恰相反,这正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是党性强的表现。

  第三,怎样看待经验。经验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经验是对过去实践活动的总结,具有宝贵的价值,对于当前的实践和今后的实践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马克思主义历来强调要重视间接经验,批评那些否认间接经验的狭隘经验论。因此,我们既要珍惜和继承自己好的经验,也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别人包括外国好的经验。但是,由于时间、地域、条件的不同和变化,有些经验在过去是成功的,在现在就可能变得不适用了;在那个地方是成功的,在这个地方就可能行不通。经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是不是适用、起不起作用,都要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我们既要重视经验,又不能用教条主义态度来对待经验,不能让经验包括过去成功的经验束缚住自己的手脚。要通过不断地实践,使已有的经验更丰富、更完善,还要不断创新新经验。同时,要努力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经验上升到理论,反过来再指导实践。当代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来说,许多是可以借鉴的。但是,学习外国经验,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决定取舍。脱离实际,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是肯定要出问题的。

  第四,怎样看待权力。领导者都有一定的权力。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和全局的需要进行决策,指挥人们进行各种社会实践。对于领导者的正确意见和决策,我们应当尊重和贯彻执行。但是也要看到,权力和真理是两回事,权力大,未必真理一定多;对一般情况了解多,未必对具体情况都了解。因此,领导者所提出的意见也不见得都是正确的。作为领导者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多深入实际,多倾听下面的意见,不能“金口玉言”、“唯我是从”。作为一般同志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敢于向领导者提出意见和建议。还有一些领导者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不接触群众,情况不明决心大,方法不对点子多。正如有的同志所反映的,他们一不懂,二主观,三有权,“三位一体”,胡拍板,乱指挥,使下边为难,使工作受损。对于这样一些领导者的意见,我们决不能盲从,要敢于抵制,乃至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斗争。

  第五,怎样看待“公认”。一般说来,社会上公认的东西,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从组织和领导的角度讲,领导者要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决不能借口自己的意见正确而拒绝听取和接受多数人的意见。从真理观的角度讲,判断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决不能以多数或少数为依据,而应该以实践为依据。在科学的发展史上常常有这种现象,真理往往是少数人发现的。因此,辨别一种理论和意见的正确与否,不要简单地看是多数人的意见,还是少数人的意见,要既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又重视少数人的看法,判断是非曲直要看社会实践。

  总之,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重视实践,重视群众,重视基层,重视现实,而不能脱离实践固守理论,轻视群众盲从领导,不顾基层只看上级,离开现实专讲过去。

  (摘自1987年6月11日在天津市调查研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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