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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整顿警用车地方党政机关禁用警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8:52 桂龙新闻网

  9月27日,记者从广西公安厅获悉,广西公安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牌证手续不齐全车辆套挂、挪用警用车辆号牌;将警用车辆外借、转卖给非公安机关或个人使用;警车外观制式不符合规定;违反规定喷涂警车标志和非警车安装警灯警报器;警用车辆未按期参加检
验5类问题。

  据广西区公安厅督察总队总队长余良清介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将分为3个阶段:

  一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本单位及民警使用的无牌、无证、挪用号牌车辆进行自查自纠,用10天时间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登记造册,10天后将此类车辆封存,不允许上路行驶。

  对于有合法购车手续但未入户却套挂警用号牌的车辆,一律办理正式入户手续。凡未按期参加检验的警用车辆一律参加年检。对于公安机关及个人使用的无合法购车手续、套挂警用号牌的车辆,一律封存,达到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对以公安机关名义入户,实际上归地方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使用的警用车辆,要责成有关单位办理转户手续。对转卖给个人使用的警用车辆,一律办理转户手续,达到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

  二为联合检查阶段,由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组织,从督察、交管、装备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通过公开检查、重点抽查和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凡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封存的违规车辆,由督察部门进行封存,达到报废期限的强制报废。

  三是路面整顿阶段,由督察、交管、装备联合工作组上路进行检查。凡违规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套牌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查扣,达到报废规定的强制报废。对违反规定喷涂警车标志的,一律责令改喷;对非警车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一律收缴警灯、警报器,否则查扣车辆。

  来源:

  南国早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傅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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