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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突破渎职案件线索“瓶颈”三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09 检察日报

  长期以来,案件线索一直是困扰渎侦工作的“瓶颈”。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总结办案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线索摸查、挖掘和管理办法,初查案件的成案率和大要案率不断提高。2004年,该院查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大要案8件,占立案总数的88.9%。其主要做法是:

  一、采取摸底调查的办法,摸查案件线索。

  所为摸底调查,就是深入所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工作环境中,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熟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如何履行各自职责等情况。然后再深入到群众中,调查了解群众对哪些机关、哪些人员意见最大,反映最为强烈,进而对这些热点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于可能发生渎职犯罪的环节进行调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2002年8月,反渎职侦查人员通过摸底调查,了解到山东铝业公司某宿舍楼因建筑质量问题,建好后却不能住,群众对此强烈不满。渎检人员分析认为,在这座楼背后可能隐藏着渎职犯罪案件,于是立即对此进行初查,证实某质检站原站长孟某在对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中玩忽职守,没有认真按国家设计规范和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给国家造成201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2003年10月,孟某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二、采取积累保全的办法,储藏案件线索。

  所谓积累保全,就是对一时没有成案价值或者三言两语之类简短的案件线索,不轻易放弃,进行积累保全,并不失时机地摸查、补充相关证据,经过一段时间后,选准适当时机再予以查处。

  2002年,该院接到群众对淄博市某车站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和于某非法拘禁他人的举报线索。渎检人员分析认为,这两个人反侦查手段高、突破难,倘若现在就查处,证据不充足,时机尚不成熟。于是他们决定暂缓立案,并有针对性地对被举报人的执法对象,如车站周边的小餐馆、宾馆、长途运输客户等进行秘密调查,又获取到王某和于某2000年8月在处理两名运输户抢夺客源的纠纷中,对跟车售票的未成年人朱某大打出手并对其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以及2001年3月在处理出租车司机吴某和孙某交通肇事纠纷过程中,对吴某进行殴打、侮辱、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证据充足后,他们果断立案,快速侦破。2002年7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对王某和于某作出有罪判决。

  三、采取对成案放射分析的办法,挖掘案件线索。

  所谓对成案进行放射分析,就是对已办结的渎职案件进行扩展,从案件性质、成因、环境、条件等多个方面,分析其同行业和相关人员是否有渎职犯罪的情况存在,以此挖掘其他案件线索。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

  作者:贾凤荣 王冠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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