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綦江实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28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最近,重庆市綦江县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綦江县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实行环保重大决策监督与发展责任追究制度。

  “办法”对环保决策的范围、组织机构、决策程序、制度建设、责任追究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决策的范畴包括: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针和发展战略;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编制国土、土地和城市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制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技术政策;进行区域开发、流域开发以及城乡建设和开发区建设;推广运用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有影响的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制定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在制定决策时,由县环保委员会行使县环保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决策委员会配备负责人和设置部门科室开展工作。由各建设、开发和办理项目的主管部门为牵头责任单位,为各单位在会议审议时把好环保关。由市、县经济、规划、建设、环保、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决策专家咨询组,为决策委员会决策提供科学咨询。

  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召集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拟定提交决策的事项,成员单位每月10日前报送其需决策的事项,由委员会筛选并提出进行决策的清单,对纳入清单的决策事项由专家咨询组评审,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示或听证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决策。

  实行环保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列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和措施到位。实行行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各镇镇长对其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总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环保负总责,对环保目标管理与考核进行奖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