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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下,死刑犯曝出“狸猫换太子”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29 生活报

  2005年9月,随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民警周建模和王一勇犯徇私枉法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5年,这桩一“波”三折的凶杀案得以落幕。

  街头斗殴刺死一少年

  2001年9月23日17时50分,一男子在长寿区凤城镇黄桷湾商业街一网吧门前被人连刺数
刀致死。经警方调查,被杀男子名叫徐波,年仅19岁,犯罪嫌疑人名叫余洋,二人均系长寿区凤城镇一带的小混混。现场证人之一的任勇事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心有余悸,他说:“那天5时多,我和徐波在‘风云网吧’外面的人行道上聊天,突然有3个人向我们跑过来,其中一个是余洋。他一手抓住徐波的头发,另一只手从背后摸出一把刀往徐波身上捅……”

  究竟有什么样的仇恨,要让凶手利刃相向呢?据调查,余洋曾与徐波的哥哥徐城在上网聊天时发生争吵,徐城还被余洋用刀砍伤。徐波知道后扬言要找机会替兄“报复”。9月23日,余洋等人经过该网吧时,看见“仇人”,便对其进行殴打。拉扯间,余洋摸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水果刀,往徐波的左大腿、右背部连刺数刀后,与其他几人一起逃窜,致使其因肺部刺穿而死。

  重庆长寿区公安局当即决定对余洋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侦查,指派公安分局预审科民警王一勇承办此案,另一民警周建模协办。

  又冒出一个主动投案的“凶手”

  2001年9月24日,逃到四川省大竹县的余洋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1月6日,民警王一勇向已经被刑拘的余洋宣布逮捕令,就在这时,余洋突然推翻自己以前所有的口供,宣称:“徐波不是我杀的,是一个叫陈渝的杀的。”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陈渝又是何方神圣?究竟谁才是杀死徐波的真凶?就在案情陷入僵局的时候,陈渝主动到警方投案,承认自己是凶手。同时,在法庭辨认中,“目睹整个凶案过程”的证人程科达和李袁伟也指认“陈渝就是刺伤徐波致死的人。”检察机关遂正式对陈渝提起公诉,案情在此时峰回路转。

  谁知到了2002年7月19日,陈渝却突然翻供,说有重要情况汇报。原来陈渝和余洋是“兄弟伙”,陈是孤儿,从小受余洋父母照顾,余洋杀人后,陈渝出于兄弟义气决定帮余洋顶罪。同时,在余洋母亲刘志均的策划下,陈渝、程科达与李袁伟达成共识,一致说“人是陈渝杀的”。

  可是,在看守所里的陈渝发现日子并不好过,于是他翻了供。陈渝是在为余洋“顶包”!

  2003年3月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伪证罪判处陈渝有期徒刑5年,余洋的母亲刘志均被判4年零6个月,程科达被判3年缓刑,余洋被判处死刑。

  然而,另一幕戏剧性的场面却又紧接着拉开了帷幕。

  枪口下死刑犯曝出惊人内幕

  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前一刻,余洋突然大喊:“我要见检察官,我有重要情况汇报!”令办案的检察官感到震惊的是,余洋并没有就自己杀人致死的罪行进行辩护,而是举报“顶包”事件背后的秘密:有民警徇私枉法,协助“顶包”!

  “是长寿区公安局预审科的警察周建模指使我翻供的。”余洋交代说,“一天,监舍一管理干部给我带来衣服,里面有张我妈写的纸条。后来,王一勇和周建模第一次来提审我,周建模说他是我干爹的表姐夫,我就相信他是来帮我的。”余洋说,在周、王两人第三次提审他时,“周建模说‘光是有人顶罪还不行,还要有人作证。’他让我找两个证人。于是我就叫我妈去找程科达和李袁伟出来为我作证。”经过侦查,检查机关确认了余洋检举的事实。

  今年9月8日,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式对周建模、王一勇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周、王两人在办案期间,明知有人“顶包”,却多次利用提讯余洋之机,采用传递纸条、电话联系的方法,方便余洋翻供、串供,使陈渝成功“顶包”。同时,周、王多次接受余洋家属吃请,以及6000元红包答谢,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2004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周建模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王一勇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后,两被告人不服,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近期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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