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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居民取暖费涨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38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21日,敦化市政府出台文件,规定今年冬季居民取暖费从20元调整到22元,除学校的取暖费上调1元之外,其他企业、节能住宅等取暖费的收费均上调了2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今年煤炭大幅度涨价、供暖成本增加的情况,敦化市政府决定上调供暖价格,8月31日,就供暖价格上调问题召开了由各行业和市民代表参加的听
证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于9月21日出台文件。文件规定,自2005年冬季开始,全市城区供热价格执行新的标准:居民住宅(含住宅楼下小车库)为每平方米22元;国有学校、敬老院、幼儿园、驻敦部队营房为每平方米18元;公企营业用房为每平方米27元;节能住宅为每平方米20元(含其楼下小车库);节能公企营业用房为每平方米26元。另外,供热面积仍按建筑面积计算,象征供热收费价格也将参照此标准执行。(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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