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至年末 辽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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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52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讯从10月起至年末,我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将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月27日,省纪委下发《关于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检查共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情况;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
此外,对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将重点检查“六个不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即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跑官要官”;不准放纵、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准违反规定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记者李慧竹 ( 沈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