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车”游遍全国 流浪女孩 “蹭”出救助之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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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58 东北新闻网 | |||||||||
新闻背景 13岁女孩郭青春通过“蹭火车”、接受救助等方式在上海、北京、苏州等15个城市进行了一年多的“免费旅游”。 9月26日,在沈阳停留5天后,郭青春在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陪护下登上了回河北
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如今在全国各救助站间流传着这样的一句顺口溜———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却学会“蹭”国家油水儿了…… 2003年8月1日民政部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救助站救助对象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无亲友投靠;三、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四、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沈阳繁华路段除了“职业乞讨者”,也包括因为生病等原因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但他们却几乎都表示“我们不要救助”。 2003年,运行了22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在中国的土地上宣告了终结。目前,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设立的1026个救助管理站中,全部规定了要以自愿和无偿为原则对城市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临时性的救助。 两年前,《救助细则》颁布后,沈阳市救助站四周6米高的围墙全部拆除,同时退出历史舞台的还有救助站内曾经“热闹拥挤”的情景,如今的救助站空荡荡的。 “救助站重复救助这样的人是对救助资源的浪费。”26日,送流浪女孩郭青春回河北老家之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曾无奈地表示。 而事实上,像郭青春那样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者并不多,在救助站为自愿受助者无偿提供最长为十天的食宿以及一张返程车票的同时,大多数流浪乞讨者宁愿露宿街头,也不愿意到救助站里睡舒服的大床…… 这到底为什么呢? 昨日,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科科长王伯宇接受了本报独家专访。 符合条件的不愿受救助 记者(以下简称记):最符合《救助细则》规定的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吧。 王伯宇(以下简称王):是的,但他们大多都不愿接受救助!因为他们大多根本不是为了生存而乞讨,而是将乞讨作为了一种敛财手段。 我们救助就等于“砸了人家饭碗”,他们可能接受救助吗? 记:有其他情况吗? 王:行政执法人员经常送来一些流浪乞讨者,他们最后都大摇大摆地走出救助站,更有甚者,拿着救助站无偿发放的回程车票以及伙食费,登上火车,趁人不注意又下车,继续乞讨。 浪费的不仅是我们的时间,还有国家拨下的救助款! 救急也救贫根本做不到 记:一个13岁大的孩子为了给他父亲看病而乞讨,孩子告诉我“如果被救助了,被送回农村,我爸就没钱治病了……” 王:救助站救急不救贫。他们需要救助,但不需要救助站这种救助方式! 记:按照《救助细则》上的规定将人送回去后,要督促当地政府去解决这些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吗? 王:根本做不到! 这些流浪人员大多没有技术、没有特长,除了他们还有很多没有工作想要自谋生路的人都还没有安排呢。 对于这些人,说句实话,着实安排不了呀! 不该救助的钻空子骗助 记:我听说在救助站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该来不来,不该来的却学会“蹭”国家油水儿了。 王:到了年前,救助站就成了香饽饽了,以前不愿受助的乞讨者,还有大批的返乡农民工都来了,有些人之前把钱往家一汇,之后找救助站给买免费的返乡火车票! 记:他们符合救助条件吗? 王:符合。我们明知道他们是在“蹭”国家油水儿,但根据政策也得给他们买车票,按照每天5元钱的标准付给他们伙食费…… 记:现在有借救助站的免费火车票“游”全国的“队伍”,他们被称为“跑站族”。一自称王成的“跑站族”说他在4个月间,足迹遍及海南、广东、湖南、辽宁等22个省的50多个城市! 王:针对“跑站”骗助人员,民政部于今年8月8日开通了“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全国共享救助信息。通过这个系统,可以查到受救助者包括照片在内的在全国曾经接受过救助的所有情况,这对“跑站”骗助人员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记:如果发现了骗助人员,怎么处理? 王:处理不了,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恢复强制是历史的倒退 记:有人在问,是否可以恢复强制收容制度。 王:因为救助管理体系是社会福利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社会平等、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协调作用,不能恢复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 记:参与《救助细则》制定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表示,从收容遣送制度到救助管理制度,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是一个人权保障、法制事业的巨大进步,恢复强制收容是一种倒退! 王:是的,不要希望一个制度能够解决所有问题。我们只能将情况上报国家,由国家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来完善、促进整个救助制度的实施。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