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学生负担市教育局规定:校服采购须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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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2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广州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学校实行校服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从而降低成本,减轻学生负担。 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广州市各中小学校新入学学生校服的订购、生产和供应工作按《意见》执行,实行校服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意见》要求由市、区、县级市教育行政
《意见》还要求,通过实施统一质量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制定校服管理办法和招标采购方案,提高校服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理顺校服订购、生产、供应方面的管理,防止出现恶性竞争或质次价高的现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的负担。实施校服招标的学校,校服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未实施校服招标的学校,校服价格按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