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云南省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对厅级领导将实施在任审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32 云南日报

  昨日,记者从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获悉,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从即日起,省级单位将在3年内对尚未审计的州(市)长轮审一遍;省级、州(市)级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以逐步增强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经济的水平。

  3年内对州(市)长轮审一遍

  据悉,根据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中关于“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要求,省级单位将在今后3年内对尚未审计的州(市)长轮审一遍;州(市)级单位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力争在3年内将本辖区内的县(市、区)长轮审一遍;县(市、区)级单位要重点安排,全面推进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力争3年内将本辖区内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轮审一遍。省级、州(市)级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对举报多的领导干部要审计

  要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统筹规划,深化行政部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争取3至5年有计划分批次地轮审一遍。重点对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部门领导干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多、数额大和使用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举报较多的领导干部也要进行审计。

  省属国企领导“先审后离”

  省级单位将对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分类和规划,逐步做到“逢离必审”和“先审后离”,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各地要结合当地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加大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审计问责制

  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和规范审计结果的运用。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要给予鼓励和宣传。对存在一般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组织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经济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审计问责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作用。

  李惠民(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