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成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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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32 云南日报 | |||||||||||
王学仁等出席并揭牌 据介绍,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英烈基金、发放补助金,推动公安职业优抚保障机制,解决公安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规范管理,《云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章程》、《云南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会补助的对象和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的工勤人员的家属,一次性补助6万元;因战、因公致残的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参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评定残疾等级,并根据评定结果实施补助。一级残疾至十级残疾补助标准分别为4万元、3.5万元、3万元、2.5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8000元、6000元、4000元。 据悉,截至目前,一些企事业单位、个人及公安民警已为云南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募集资金2231万元。 杨树华 马丽娜(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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