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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看孩子 人性化执法再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3:57 公安部网站

  妻子被治安拘留,丈夫把一双正在上学的儿女送到公安局,不许儿女回家,以此要求警方不处罚自己的妻子。警方不得不担负起照顾其子女的责任,再次在人性化执法过程中遭遇尴尬。

  警方照顾违法者子女

  27囸上午,在郑州市火车站公安分局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被丢弃的8岁男孩小杰和12岁女孩小雪。

  民警徐朝霞说,9月20日下午,小杰和小雪的母亲因贩卖黄碟被警方治安拘留14天。22日和23日,孩子的父亲史某来到公安局,要求释放其妻子,遭到拒绝。24日一早,史某带着他的两个孩子再次来到公安局,说:“就是这些叔叔把你妈关起来了,你找他们要你妈去。”说完,史某转身跑了。

  民警了解到史某的电话后与他联系,但史某一直不接电话,民警多次去史某的租房处也没找到人。火车站公安分局只好特地安排一个女民警照顾孩子。

  几经周折,昨天下午,民警将姐弟俩送到了其姥姥家。

  人性化执法遭遇尴尬

  类似事情今年来在郑州已不止一起。

  民警该不该“看孩子”?公安机关的人性化执法是否弱化了执法力度?郑州市民王先生认为,民警这样的人性化执法,不但偏离了公安机关的职责,而且使警力更加不足。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一位民警认为,公安机关实施人性化执法,体现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如果警察不采取人性化执法,尚未成年的孩子将会外出流浪。但指定的监护人不愿承担责任,公安机关该怎么办?

  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回新生律师说,史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史某处以行政处罚、拘留或罚款,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史某承担民事责任。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祁雪瑞认为,人性化执法不是弱化执法力度。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不违反法律具体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可以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李凤虎张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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