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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类收费 重点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4:32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蒋娟)今天上午从市教委获悉,从下月开始,市物价局、市教委、市纠风办等多部门将联手对本市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大检查,重点审核各学校从2004年秋季开学至今发生的收费行为。检查从10月10日开始,将持续两个月。凡发现为违规行为,查出的乱收费金额将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以下9类收费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
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高等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押金、保证金、各类证卡工本费等,以及向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收取违约金或以各种理由向学生收取捐款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中小学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等,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将教辅材料列入“一费制”收费项目,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或收费的;高等学校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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