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广告企业监管将实行计分考核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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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4:3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郑友贤 本报讯广告经营企业做得好不好,将有“量”的考核。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政府获悉,《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试行)》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厦门市工商局每年将结合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监管计分累计额,对其信用情况进行重新评价。
厦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对广告监管实行计分考核,是结合日常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对除新闻媒体广告之外的各广告经营单位(包括从事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广告策划等)是否守法规范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情况,按照统一计分标准,分别给予记录相应的惩戒或奖励分值,并在年度内按照累计分值多寡,考核该广告经营单位守信情况的行政管理措施。而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监管考核计分方法,按照《厦门市新闻媒体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