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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食堂赚钱有上限 利润率须在22%以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4:46 胶东在线

  今年秋季开学后,诸多启用新校区的高校开始“运营”新食堂,而山东省教育厅专门作出规定,高校食堂毛利率必须在22%以内,并建立学生“伙管会”、“膳监会”,学生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

  根据山东省审计厅对济南、青岛和烟台部分高校进行审计调查后发现,一些高校食堂毛利率达30%以上,而饭菜质量却很一般,部分高校存在“以包代管”、食堂“层层转包
”现象,其后勤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进货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进货质量、价格等都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省教育厅加强高校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规定,从2005年第二学期开始,山东省将在全省高校范围内进行一次高校食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与综合办学水平评估挂钩。高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清理“层层转包”,禁止在设高“标的”基础上,通过所谓“竞价、竞标”抬高门槛。

  山东各高校要加强审计和财务监控,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价规则,规范不同层次伙食的毛利率范围,高校食堂毛利率必须在22%以内,建立学生“伙管会”、“膳监会”,对学生意见大及屡屡出现问题的经营者要及时清退。必须保证学生实际就餐率达75%以上,学生对食堂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严格控制饭菜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的就餐价格可以实行最高限价。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规范引进特色窗口,统一管理。要按4∶4∶2的比例供应低价菜(1元以下)、中价菜(1元~2.5元)和高价菜(2.5元以上)。(记者徐静)责任编辑: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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