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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大常委对重大事项下定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珠海讯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对什么是“重大事项”划下了杠杠。

  昨天通过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详细规定了民主与法制建设、市级预算及变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变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涉及人口、环境、资源等重大措施等13个方面列为必须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做出决议或决定;涉及全市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水、电、煤气、医疗、公共交通等
公用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对学生、农民及企业收费及收费项目的调整、主要江河流域、沿海滩涂的开发利用和资源环境保护情况、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处理等21个方面列为必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关玉嘉说:“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是早有规定的,但什么是重大事项?没有规定。一直以来,政府认为是重大事项,需要人大负责的,就上报人大审议,不想报的就不是重大事项。什么是重大事项不清晰,事实上是政府说了算。现在做出这个规定就是要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政府有据可循。”看来,政府要打擦边球难了。(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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