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出台 平均降幅40%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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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5: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于晶波) 国家发改委今日对外发布消息称,他们已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降低二十二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四百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百分之四十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到百分之六十三,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四十亿元人民币。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选择这二十二种药品降价,是因为这些药品临床应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使民众真正得到这次降价的好处,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同时减轻生产企业负担,确保降价药品正常生产和供应,他们会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在降价方案出台的同时,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将医院销售二十二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百分之十五以内;暂停二十二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 中国官方还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干预。 据悉,此次降价方案自今年三月开始酝酿至最后出炉,前后耗时长达半年。由于其间经历了“二十四家医药行业协会集体上书”事件,因此此轮药价的平均降幅由此前盛传的百分之六十下降至百分之四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