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社评:整治官煤勾结不进则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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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0: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我们关注“特别规定”及“紧急通知”,并不仅仅关注最后会揪出几个腐败分子、惩处几个黑心矿主。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政令究竟能不能通达到每一个领域和角落?针对纠缠多方利益矛盾的敏感地带,有关方面能否有更大的作为,从而给公众以强烈的信心? 连日来,“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在各地引发的一连串举动,引起了媒体的密切关注。本报9月28日的报道说,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严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表态不可谓不严厉(9月26日新华社报道);然而在某些地方,也有官员私下口出狂言“宁不当官决不撤资”(9月2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此外,还有业内人士坦言相告,“没有疏通能力的人开不了矿”、“这张利益之网处于地下状态,不出事是发现不了的”(9月24日本报报道)———至此我们发现,打击官煤勾结形势之严峻,某些人对抗国家政令法纪胆量之大,着实不容低估;而治理矿难,整治官煤勾结,我们已无退路。 一起起矿难、一次次血的教训迫使我们发问:“矿主发财,矿工遇难,政府埋单”现象一再出现的症结到底何在?对黑心矿主的声讨,对煤矿审批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甚至煤矿企业技术人才匮乏等等问题的反思,实际上,我们一直在检讨着可能存在漏洞的方方面面。而一起起矿难背后的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的黑幕,渐渐使矛盾的症结显现出来。 我们注意到,有关人士已不再回避“治理矿难必须用重典”的说法。国务院“特别规定”中也明确对相关责任部门要施行责任追究,对违规煤矿将处以高额罚款。舆论认为,“特别规定”是国家治理煤矿安全事故打出的一记前所未有的“重拳”。可见,我们并不缺乏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决心,而公众亦对此抱有极大的期待。 但以往的教训也提醒我们,将好端端的政策化解于无形,少数人做起来也是“驾轻就熟”的。现在的问题是:这一次,谁能保证一些人不同样抱有侥幸心态?前所未有的严厉举措,会不会被某些人“大事化孝小事化了”?高高举起的拳头最终会不会轻轻落下、因“种种原因”而不了了之?在官煤勾结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中,有关方面将面对多少难题? 所以说,我们关注“特别规定”及“紧急通知”,并不仅仅关注最后会揪出几个腐败分子、惩处几个黑心矿主。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政令究竟能不能通达到每一个领域和角落?针对纠缠多方利益矛盾的敏感地带,有关方面能否有更大的作为,从而给公众以强烈的信心? 此外,我们之所以关注官煤勾结现象,还因为由此演变出的相关问题正挑战着全社会的财富伦理底线。非法经营下,某些煤矿主“日进斗金”,其财富来源的合法性、正当性何在?那些带血的煤炭无疑在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挑战着我们所倡导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原则。 因而我们要说,整治官煤勾结,恰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