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建“电子廉政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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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2:21 新闻晨报 | |||||||||
□记者朱晓芳 晨报讯记者昨天从市纪委获悉,刚刚修订的《上海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将通过逐步实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化管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刚性。为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整合开发市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系统”,争取在年内完成“全市局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信息库”,再经过2至3年的努力,建立
据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还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拓展重大事项报告内容。除了规定的事项外,不少单位增加了收受现金、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企业兼职、投资入股、房屋的买卖、置换、租赁和装修、申领因私护照、子女出国留学、购买轿车、国内考察、疗休养、外出旅游等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