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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举行征地年产值标准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7:0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易博文 通讯员 贺正 实习生李鑫)为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省国土资源厅受省政府委托,今天就此召开了听证会。

  今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草拟了“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指导性标准”(讨论稿),下发各市州政府,在各市州政府上报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调整方案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分析、
测算,并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送审稿)》。此次年产值标准的调整主要考虑了2000年以来粮食单产情况、农村居民平均纯收入情况、农产品价格情况等因素。新标准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省政府明确的经济发展战略布局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将全省14个市州确定为5个等别,各市州所辖市县均按市区的一定比例执行。新标准只确定4类土地的年产值标准,即水田、旱田、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其中水田又分为一、二、三类。棉田、藕田的年产值标准比照邻近旱土的标准执行,一般鱼塘比照邻近水田的标准执行。按调整预案,除株洲、湘潭、自治州等市州现行执行征地年产值标准畸高畸低,调整幅度将较大外,其他市调整后的标准增幅都将在10%左右。

  来自全省14个市州的38名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其中有农民代表14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7名,乡镇政府代表7名,交通、水利、

房地产、工业、学校等其他部门和行业的代表5名,专家、学者、律师代表5名。听证会后,将依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听证笔录,对征地年产值标准作进一步修改,提请省政府审定后下发。新标准预计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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