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一眼过路女竟遭毒打 流浪汉零口供仍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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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7: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见习记者蒲哲 通讯员龚明)昨日上午,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伤害案。“请被告人报上姓名?”因为被告是聋哑人,法庭上,法官的“提问”被一一翻译成手语。但被告人却依然不理会,不提供姓名、年龄等情况。 原来,2004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租住洪山区的朱女士在路过关山附近时,远远看见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没想到,这一眼竟让朱女士惹祸上身。
就在两人相遇之时,流浪汉猛地抽出腰间的皮带,对着朱女士就是一阵抽打。突然遭袭,朱女士下意识逃跑,流浪汉继续追赶。在一修车摊前,朱女士顺手捡起一把铁锤扔向了流浪汉。 见遭到反抗,流浪汉又捡起一把铁钳,猛击朱女士的头部,导致其当场休克,他趁机逃离现常“整个过程他没说一句话1事后,朱女士仍不知自己为何被毒打。经医院诊断朱女士多处骨折和软组织受伤,属重型轻伤。 次日,警方将行凶男子刑拘。“当时有个女的迎面走来,她不停地盯着我,我心里蛮烦,就跟了过去。”在派出所里,通过翻译该男子这样告诉民警,还表示中午喝过白酒。 当办案民警讯问姓名、家人和住址等情况时,男子不再回答。 后经骨龄鉴定,嫌疑人已满18岁且精神正常,洪山区检察院遂以“无名氏”为名将其起诉。昨日,洪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名氏”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要求其赔偿朱女士治疗等费用1.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