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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召开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7:31 黑龙江日报

  本报28日讯今天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报业协会在哈召开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会议,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新闻社、黑龙江晨报等省城10余家报社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早在7月底,我省几大媒体以大局为重在哈签署报纸发行自律“公约”,“今年订报不送礼,送礼就送好新闻”已成为行业共识。此举得到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委有关领导同志的肯定。

  报界达成的“公约”是一种行业自律的行为。而会议传达的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则是强制性的纪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打折扣。《通知》要求: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报刊;

  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不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误导读者和广告客户;不以任何内容、任何方式贬损其他媒体;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来征订报刊;不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坚持文明征订。

  李曙光副局长代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报业协会重申报纸发行市场纪律的严肃性。要在自律“公约”的基础上向前迈步,决不能退步。从今天开始,各报要对自己的发行行为进行自查,凡有与“公约”和中央三部委《通知》精神相违背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该退回的退回。如顶风违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会议确定,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报协、省报集团、哈报集团、黑龙江晨报抽专人组成督察组,调查市场发行状况,接受群众举报。(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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