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协发布第七号消费警示 旅游小心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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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8:12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消协针对“十一”黄金周期间游客外出旅游时可能会遇到的旅游“陷阱”发布第七号消费警示。 据悉,近来贵阳市消协接到很多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外出旅行时游客被诱导或强制购物、旅游景点及时间的缩水、提供的住宿、就餐与交通工具达不到标准、接受服务消费等方面。
针对以上问题,市消协提醒广大准备出行的游客,在寻找旅行社时,不要轻信低价位的旅游广告,要查看组团旅行社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通过年检;此外,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旅游购物时要注意辨别商品的真假及质量,一般不要急于成交,一旦购买商品后应索取票据与质量保证书,以利于发现问题后投诉。 作者:杨露怡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