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拒载最高可罚3000元 条例明年元旦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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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8:4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29日消息:出租车司机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乘客等行为,可处以300元至3000元罚款。前天,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行。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班线客运经营权
如果出租车超出核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或者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或者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也处以同上处罚。(魏皓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