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将把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作为整改工作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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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9:1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微)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会议上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最近召开的全国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向深入。
贾春旺说,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公正,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目的。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把排查和整改贯彻始终。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继续深入查找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扎扎实实加以整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专项整改的决心和成果。 贾春旺说,高检院决定下一步的专项整改活动要以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入扎实地进行查摆和整改。从9月下旬到10月底,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对本地区的涉检信访案件再进行一次梳理和分析,针对存在的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必要的规范,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工作中,要采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措施,实行严格的案件催办、督办制度,以解决实际问题、息诉罢访为目标,逐案抓好落实。要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重点案件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督办,负责到底。凡在专项整改中应该纠正的案件不纠正,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不解决的,必须追究领导者及办案人员的责任。 在谈到制度建设和制度的落实时,贾春旺说,制度建设和制度的落实是专项整改活动的核心,必须贯穿专项整改活动的全过程。高检院要切实抓好10项制度的建设,对已经完成的要尽快审批下发实施,没有完成的要抓紧按时按质完成。抓规范执法一定要健全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对已有和新建立的制度执行情况都要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要选择几项群众比较关注、出现问题较多的工作和环节,就相应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对策。 当前,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已进入培训考核阶段,贾春旺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明确培训考核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定位,确立检察人员的现代法治理念。培训考核工作要面向全体检察人员,紧紧围绕各个执法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和基本技能来进行。要统一按照高检院印发的《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培训考核工作,坚持标准,不能降低要求。 贾春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在专项整改过程中要面向社会、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专项整改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其他政法部门的意见,进一步找准问题,深入进行整改。 贾春旺说,各级检察机关要把专项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通过专项整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专项整改工作是否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是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否切实纠正了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考核班子的重要依据。10月中下旬,高检院将组成若干由院领导带队的督导组,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基层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会上,山东、福建、吉林和河南四省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经验。 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副检察长胡克惠、赵虹、王振川、朱孝清、姜建初,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叶青纯,高检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高检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戴玉忠,高检院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北京市检察院领导及第一分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军事检察院领导等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分别在各地分会场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