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当心假发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1:02 南方周末 | |||||||||
“这里什么发票都有” 十天时间,就有30多个“代开发票”的邮件发进了记者的邮箱。 一份来自的邮件称:“华泰公司主营电子、化工……,现公司有多余的进项发票可以对外代开。联系人:贺××,彭 ××,电话:(略),E-mail(略)。其他公司(运输、广告、
按照邮件提供的手机,记者与贺××取得联系。这是一位自称是“香港人”的男子。 记者:你有增值税发票吗? 贺:有。但要看进项符合不符合。其它发票都可以开。有我们公司的票——广告、咨询、商业都有,也有别人的公司 。 记者:怎么操作? 贺:你提供资料,就是开票的内容、日期,开给什么公司。然后我把票邮递给你,你确认后付钱。我会给你一个账号 ,汇款、打卡都可以。 记者:能保真吗? 答:肯定是正规的。我们有些公司跟国外、港澳台合作的,根本用不到你们国内发票。 记者:我要是不给你钱呢? 答:那不可能的嘛。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不要为了这些小钱,惹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怎么收费? 答:按照发票的金额,小额1%-2%,大额2%。 隐身公司“七十二变” 记者在GOOGLE上搜索贺××提供的传真号码后发现,有多家公司使用此传真。这些公司也无一例外地声称可以 “代开发票”。它们虽然名称不同,但是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人却基本一致。同时被包装为“凭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各方税 务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验票后收款,最低收2%……” 这些公司包括:仲憬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华越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恒源实业有限公司。 在工商局网站上,记者没有查到“仲憬咨询代理公司”的任何信息,这意味着该公司并未注册。而“华越”确实登记 过,但是查询结果却是“吊销未注销”。“恒源”也曾登记过,但现在也已注销。至贺××的“华泰贸易公司”,只是在工商 局网站有名字,现在则是一家便利店。 2005年7月10日,记者和华泰的另一个联系人彭××通了电话。要求购买“几千块钱”发票,开票项目包括咨 询费、办公用品、广告费、住宿费等。 “对我们来说,开票金额越大越好。几千块钱太少了!”彭说,“我们的票成本很高的。有一些发票是自己的,有一 些发票要去弄的。最好是开上万的。” 彭接着说:“只要你发给我资料就可以开,公司抬头你可以自己写。今天发给我资料,2-3天就可以开给你。” 但是彭拒绝透露他的地址,也拒绝与记者见面。 造假升级 7月14日,记者收到了快递公司送来的4张发票,另外还附有一个汇款账号。 它们分别是:办公用品3000元,开票单位为“华泰公司”;咨询费5000元,来自“市康胜咨询有限公司”; 广告费25000元,来自“创佳广告有限公司”;住宿费1500元,开票单位是“昌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每张发票 都盖着税务机关的监制章和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并且有“SW”字样的水印图案。 但连快递员也搞不清这份快递是从何处发出。 7月15日下午,带着已经收到的4张发票,记者咨询了上海市财税局征管处专门负责发票管理的陈龙。 “这些发票都有问题。”陈龙仔细辨认后说,“区别真假发票,一是看监制章印章,假的和真发票上的不一样;二是 纸张,假货不是水印图案,更像是油墨印上去的。” 随后,陈龙在征税系统中查询了这些发票的开票单位和税务登记证号,结果为空白。显然,发票专用章是开票人伪造 的。 陈龙的印象中,这样的假发票此前还没有见过。 “假票我想留做样子。”他说,“这个水印和其地方不一样。因为搞发票鉴定培训教材,需要一些假发票做样本。这 里面恐怕有一个制假团伙。” 7月16日,记者又收到了这个造假公司快递来的住宿发票和运输发票。住宿发票的开票单位是某宾馆,经调查发现 确实存在,但7月18日上午,陈龙也断定它们是假的——虽然开票单位不同,但是号码却相差无几。其中咨询费与住宿费两 张发票前后仅间隔3个号码。 地下产业 陈龙说,代开发票现在已经成为一项颇具规模的地下产业。造假者一般是以很低的价格从一些公司手中买下空白发票 ,然后再卖给需要发票的人,按照开票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从中赚取差价。这种行为无论开的是真票还是假票,都是违 法行为。 记者在互联网上查询发现,各类声称可以“代开发票”的信息不计其数。 名叫“一业”的网友发帖称:“我的电子信箱、聊天工具和网站每天都要收到此类信息……我决定发布这份黑名单— —不良资信档案,对他们的制造者、传播者予以曝光。” “一业”总共公布了30多家代开发票的公司以及近百个经常群发类似信息的网站和邮箱地址。 开票公司的起源与管理困局 尽管“华泰”没有开出增值税发票,但是那些运输业发票却是管理最严格的发票之一。对很多运输公司来说,这种发 票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所以用量一再暴增。 上海市财税局第二分局的严琛撰文称,“代开发票”的业务本身也发端于运输公司的需要。 1990年代初开始,在水路货运市场,外省市船公司纷纷进入一些沿海经营,这些个体船舶常年不回原籍,提供本 地运输发票相当困难,于是就挂靠到沿海城市的一些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或好处费后要求代开发票。一些专为赚取“开票 费”的“开票公司”也“应运而生”,而“代开发票”也已成为运输行业中的“潜规则”之一。此后有人将“业务范围”逐渐 扩大,逐渐渗透到各个行业。 跑了4年货运代理的小吴说,前几年购买运输发票是常有的事,所开的发票大多是外地发票,并且会承诺“可上网查 证或由开票人直接去税务局抵扣核实”,只要能开出来,大多是真发票。这种发票一般很少能被查出来,除非开票公司出了问 题,顺藤摸瓜进行调查才可能暴露。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春岛说,此前发生的代开发票,大多是采用先付款后给发票的形式,因此存在诈人钱财 的可能。这次出现的案例与以往有很大不同,所开的发票全是假发票,而且卖票的人可以做到“先看发票后付钱”,可见他们 的“业务”规模很大,而且已经坏了“行规”。财务人员如果缺乏发票辨识知识,就可能被这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与秘密的造假团伙和庞大的消费群体相比,税务征管部门的力量却十分有限。而对于“开票公司”的管理和防范涉及 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存在很大的管理难度。 陈龙说:“有的人通过财税网站投诉,把这些开票信息发给我们,让我们去抓,我们不是公安机关,不能抓人,因此 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破案 9月上旬,上海公安局治安总队查禁支队三大队的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警方向本报透露:此案犯罪嫌疑人彭某在 上海虹口区租了房子,只用手机对外联络,先后伪造了23枚公司假图章,开具大量假发票,又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在工商银 行开立账户,让购买发票的人将钱款直接打入该账户。从今年年初到9月上旬案发时止,彭已经获得约60000元收入。他 还有数名同伙在南方某省做同样的生意,如果上海获悉有人需要南方的假发票,同伙即从南方邮寄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