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1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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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1:19 胶东在线 | |||||||||
黄海晨刊讯(记者陈颖)9月12日上午,莒县公安局多警协作,快速反应,将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1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强行带离现场,及时查结处置了一起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案件。当天,1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据悉,9月11日寨里河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辛甲进行传唤,要求其于12日上午8时到派出所接受讯问。犯罪嫌疑人辛甲因惧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在接
据了解,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纠集三人以上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多人,采用暴力强行致国家机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有聚众的行为、行为人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行为人冲击国家机关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目前,辛甲、辛乙、辛丙等1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辛甲之妻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责任编辑:王大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