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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营户按诚信分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2:06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梦娜报道:近日,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文化行政部门将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分为 A、B、C、D四个信用等级。依法诚实经营的将予以表彰和奖励;被处以吊销文化经营资格的将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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