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范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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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4:57 扬子晚报 | |||||||||
昨天,省公安厅出台规定,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交通治安管理,对违规停车或上下客者将予严处重罚。 新的规定明确,所有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停车上下人员。违者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记6分;对上下车人员同时罚款20元。对于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非停车区域停车,罚款200元,同时记6分,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指定的地点停放。对于伪造、变造或
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区,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强制带离高速公路;对于非法拦截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对采取为通行车辆带路、买卖伪造军车号牌和行驶证、调换或者故意损坏高速公路通行卡、强行冲卡等,或以帮助逃避检查为名,诈骗、敲诈勒索驾驶人、车主钱财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决定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沈宫轩周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