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法院原院长涉嫌犯罪被免去政协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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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0:28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 (本报记者) 9月28日,阜阳市政协举行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刘家义政协第二届阜阳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免去政协第二届阜阳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议》。 《决议》说,鉴于刘家义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依据《政协章程》第29条的规定,撤销刘家义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决定,免去刘家义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
据介绍,此前,刘家义曾担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阜阳市政协作出《决议》的同一天,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撤销了王建明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批准撤销了谢庆华的阜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在此前的9月22日,经过阜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阜阳市委同意,阜阳市纪委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了2004年以来阜阳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的9起发生在法院系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在这9名被通报的对象中,就包括谢庆华。经查:2001年6月至2005年2月,谢庆华利用其担任界首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之便,收受16人18次钱款,合计29.35万元,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经2005年7月7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谢庆华开除党籍处分;没收非法所得29.35万元。鉴于谢庆华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